为什么美国、中国台湾、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容易授权?

主要因为美国、中国台湾、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制度为实审审查制。
实质审查制,是指对专利申请既进行形式上的审查,又对实质内容(即“可专利性”)进行审查的制度,实质审查过程需要进行检索。
按照提出审查时间不同,实质审查制分为:
1、即时审查制(美国、中国台湾)
即时审查制,即专利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之后,无须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,外观专利,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是否符合专利性的审查。
2、延迟审查制(日本、澳大利亚)
请求审查制,外观专利 年费,即专利主管部门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,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,而是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请求实质审查,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,专利主管部门才进行实质审查。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。
审判“三合一”将全面启动 打赢知识产权全球竞赛
核心提示:由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判知识产权民事、刑事和行政案件,要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,外观专利优先权,高级、中级、基层法院要同时启动。
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2016年7月7日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“三合一”推进会上说,除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外,知识产权审判“三合一”工作——由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判知识产权民事、刑事和行政案件,要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,高级、中级、基层法院要同时启动。
司法体系高度重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正说明一个问题:在这个时代,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正在与日俱增。
2015年12月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申报外观专利,其目的,就是要促进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蓬勃发展,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,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。

当前,新一轮科技革命已经开启,世界也已形成以创新驱动谋求竞争优势的大趋势。全球化、信息化、大数据化和智能化等进程必将导致非创造性劳动的价值下降,创造性劳动的价值日趋上升,创造力层面的竞争必将成为竞争的核心。 知识产权正是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法制化形态。其核心是专利,专利的本质是科技新思想,科技新思想则是科技进步和科技革命的基础。 因此,知识产权正在成为科技、产业和经济竞争的核心,成为决定竞争地位、财富分配规则和利益格局的根本力量。 目前,我国已是世界知识产权大国,但知识产权大而不强、多而不优,核心专利少、品牌价值小,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偏低。我国每年海外获得专利数1万余件,还不到美国、日本的10%,知识产权贸易逆差逐年增加。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仍比较突出,企业“走出去”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越来越高。 扭转这一局面,需要抓住两大根本举措: 其一,构建技术逻辑企业作为开拓主体。所谓技术逻辑企业,就是专注研究创造技术新思想的企业。技术逻辑企业不仅仅是得知电磁感应定律后能发明出发电机、电动机、磁悬浮的企业,而且还是能够深入研究科学原理、归纳技术逻辑、提出学术新见解、发现新规律的企业。 其二,打造世界知识产权发源地。其表现是高质量的专利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;其本质,则是科技创新的活跃、创造力的泉涌。 中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已经提出,唯有砥砺前行,方能打赢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全球竞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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